关于注销黄招贤等10人成人教育专升本学历和范金梅等3人学士学位的公告
来源单位: 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 2020-10-12 作者: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6 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6〕7号),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应具有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证书;或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经核查,黄招贤等10人至今未能按规定提供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证书。根据教育部文件以及结合《广西医科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经我院研究后上报学校,决定对黄招贤等10人已发的学历证书、范金梅等3人已发的学位证书,予以追回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注销)。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分别对黄招贤等10位同学进行专升本学历注销操作;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信息查询系统对范金梅等3位同学进行学士学位注销操作。特此公告。
本公告自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27日止,公告期15天,如学生有异议,请于2020年10月27日前与我院联系,联系电话0771-5355259。公告期内未提出异议者,公告结束后,我校将按公告内容执行。
附件:1、注销专升本学历名单
2、注销学士学位名单
广西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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