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给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唐海玲等598人退学处理的公示
来源单位: 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 2025-05-09 作者:张伟
为规范学校学籍管理,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广西医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19修订)》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等相关规定,2018级、2019级三年制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唐海玲等598人,未能在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现已超过修业年限。
经学校同意,给予唐海玲等598人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时间:2025年5月9日—5月19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致电广西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0771-5355259。如实反映,受法律保护。学校将于公示期满后,正式作出退学处理。
附件:拟给予退学处理学生名单(2025)
广西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5月9日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771-5355259)